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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各处室(部、办、所),二级院部:
根据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》(湘财预〔2018〕90号文件)的有关规定,为做好学院2019年度预算编制工作,现就2019年度学院预算“一上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特别说明
为规范编制学院年度省级部门预算,保证省级部门预算与学院年度预算一致,彻底改善“内外两张皮”现象,从2019年始,学院年度预算编报要求、时间与省级部门预算上报保持同步。
(一)“一上”阶段(2018年8月-9月中旬)
各部门要结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,进行政策梳理和资金测算,编制2019年度“一上”预算,按要求申报新增项目,并根据要求上报“一上”相关资料。
(二)“二上”阶段(2018年11月中旬-2018年12月中旬)。
此阶段为预算上报调整阶段,各部门根据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,如需对“一上”预算数据进行调整,可在此阶段进行预算“二上”申报。
二、编制要求
(一)准确填报基础数据
各部门要根据2018年8月底本部门的实际人员情况,认真准确填报本部门的人员编制情况、二级院部还需填报学生信息等基础资料。
特别强调:相关归口部门还需要填报相关基础数据,具体如下:
1、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归口上报2017年9月-2018年8月底学院的新招录(聘)、调任、选拔、选调、安置的各类新增人员情况,以及调出、退休、死亡等减员情况,做到人员、编制、职数一一对应。
2、学院党政办公室和总务处负责归口上报截止到2018年8月底单位车辆基础数据。
3、学院国有资产处负责归口上报截止到2018年8月底的单位资产及设备基础数据。
(二)完整编制收入预算
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,有自创经费来源的部门,要全面分析预测收入情况,按照项目合法合规、内容全面完整、数据客观的总体要求,科学合理地编制收入预算。
(三)按照政策足额编制公用性支出预算
各部门要据实足额编制本部门公用性支出预算,不得留有缺口。
1、差旅费、实习费、学生活动费、党员活动费等日常公用开支,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定额标准据实足额编制,不留缺口。
2、其他日常维持经费要根据部门的实际开支水平细化预算、据实编列。
3、特别强调:部分公用经费实行经费归口管理,由各归口职能部门汇总上报。具体如下:
(1)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归口编报全院2019年度各项
人员经费预算;
(2)学院党政办负责归口编报“三公经费”预算,即:公务接待、公务用车及公务出国开支;
(3)学院总务处负责归口编报年度水电及维修业务预算。
(四)科学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
项目预算申报应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客观编报,预算依据要科学、规范、具体,不得盲目、重复编报项目预算。特别强调:相关项目资金的预算实行归口上报,具体如下:
1、学院基建办负责归口上报2019年度基本建设项目预算;
2、学院总务处负责归口上报2019年度维修工程项目预算;
3、学院国有资产处负责归口上报2019年度行政设备购置项目预算;
4、学院教务处(实训中心)负责归口上报2019年度教学设备购置及升级、教学专项项目预算;
5、学院图书馆负责归口上报2019年度图书(纸质+电子)购置项目预算;
6、学院评建办负责归口上报2019年度评建重点项目预算。
请各部门注意:项目资金预算的申报需将各项目按开支需要分项进行细化填列,请认真测算并根据项目开支的客观需要进行填报,同时并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填列《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表》。
(五)加强政府采购管理
学院政府采购归口学院国有资产处,须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。
三、上报要求
由于时间短,涉及面广,关系到学院2019年度资金运转的方方面面,对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影响较大,特请各部门相互配合,大力支持,务必及时上报。(相关表格请在财务处网站自行下载)
上报财务处截止时间:9月6日17:00前
上报地点及要求:纸质档请盖好部门行政公章并经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送至财务处306室,联系人:张雯亭(联系电话:15200526779,学院内码66779);电子档请务必通过邮件形式上报(上报邮箱:tingzi917@163.com)。
财务处
二0一八年九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