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实习费发放的通知
2018/06/06   新闻来源:本站   访问次数:2815

各二级院部:

 

我院2018年毕业实习在即,为不影响实习费发放,请各院部认真做好实习费发放前的审核工作(含学生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及银行卡号的确认工作)。根据我院有关规定,学生下去实习前,应将学费交清后方可安排实习及发放其实习费用。如确实家庭困难而无法交清学费同学,可办理缓交学费申请手续,经辅导员及相关领导审批后,发放实习费用。无特殊原因欠费的,将在交清学费后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到财务处307室亲自办理发放实习费用。

敬请各院系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务必将以上情况告知每一位学生,已免造成学生不必要的误解。

 

 

财务处

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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